標題基本就概括了,我(女22)就是忍不住每次出門都把振動器(Lovense的Lush 4)控制權交給一個特定男閨蜜。不管是我們倆單獨還是跟朋友群一起,雖然跟大家一起的時候少點,但還是會發生。

最常發生的是我們出去吃飯的時候,大家坐在一起聊天,我就得努力憋著不露餡兒,就算注意到隔壁桌的人或服務員在看也得硬扛。最近一次是週末,我們五個人一起出去,我直接發訊息給他,說我戴著呢,讓他開啟遙控APP。從那之後,整個晚上我們倆就忍不住對視偷笑,他偷偷把我撩到邊緣,但其他朋友完全不知道。有兩次我確認他的腿在桌子下面完全擋住了,就脫掉高跟鞋,把腳擱他腿上,隔著牛仔褲輕輕壓他那裡。

這事兒大概兩個月前開始的。那天在外面,他看到我手機上有那個APP,一眼就認出來了。他說他也有,我就想「為什麼不呢?」然後就把控制權給了他。

到現在為止發生了5次,每次我都得找藉口去廁所自己解決。現在我在想,是不是該給他點更多回報了?你們覺得呢?該瞞著朋友們升級關係,還是保持現狀,或者乾脆停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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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Reddit,作者Evening-Group8662